通知公告

统计与数学学院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巍发布时间:2018-07-23浏览次数:824

   为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文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2018]6号)要求,统计与数学学院自即日起现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工作计划如下: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政治巡视整改意见,落实《通知》精神和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各导师组长、系主任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净化学术生态环境,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院第一时间开展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工作,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导师(含本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和在校学生。

三、组织导师组召开专项会议,督促本学院每位导师自查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情况,逐一排查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作假行为。对毕业班的在校学生及其指导老师进行警示教育,力争使其思想上高度重视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严重后果,同时强化老师的指引作用,帮助学生成立学习小组,组建各专业方向兴趣班,激发学生内生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提升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四、结合学生入学教育,组织本单位师生专题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细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并做专题讲座,强化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与学生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定责任细则,明确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是学生学术诚信的引路人,也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剽窃等作假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给予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六、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认定查实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将依据学校文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于认定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将依据《通知》要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强化监督检查,学院公开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为:027-88385259。监督举报邮箱为:tsxy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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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