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为了对学院2018年的工作进行年度的总结与整理,规范4556银河国际学生表彰和奖励等制度,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规定与4556银河国际实际,学院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创业就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院在实施对学生的表彰与奖励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一、评选类别
学院设立以下先进集体奖:
2018年年度“优秀班级”(两个班级)。
学院设立以下先进个人奖:
“十佳之星”
(一)2018年年度“自强之星”;
(二)2018年年度“科研之星”;
(三)2018年年度“学习之星”;
(四)2018年年度“文艺之星”;
(五)2018年年度“体育之星”;
(六)2018年年度“创业之星”;
(七)2018年年度“就业之星”;
(八)2018年年度“践行之星”;
(九)2018年年度“志愿之星”;
(十)2018年年度“心理之星”。
2018年年度“优秀服务个人”(十人)
二、评选条件
(一)2018年年度“优秀班级”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各本科班级班干部。
2、参评要求:
1)班风优良,班级团结,班委机构健全,班级制度完善,班级活动多姿多彩,积极参与校、院、年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班级氛围积极向上,有较强的凝聚力,班级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班级荣誉感;
3)班级学习气氛浓厚,班级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体育、体测成绩合格,优先考虑那些在各类学术型竞赛中获得较多奖项的班级;
4)班级积极主动地与其他班级交流和沟通,积极配合校院团学组织工作,班级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5)优先考虑英语四、六级等考试通过率较高的班级、在校、院、年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
(二)2018年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思想觉悟,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在科研创新、文体活动、学术研究、志愿公益、自主创业某一方面表现优异;
3)有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时代榜样;
4)优先考虑自强事迹在学校官网、校报等校园媒体或者其他社会媒体上有报道者。
(三)2018年年度“科研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本年度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科研学术类竞赛(数学建模大赛、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希贤杯、挑战杯、案例分析大赛、博文杯等科研项目)且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立项或得奖者。
(四)2018年年度“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为专业或年级前三名,学年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且单科不低于70分;
2)在日常学习当中,能积极帮助他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本年度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优先考虑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表彰奖励者。
(五)2018年年度“文艺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具有一定文艺特长,积极推动4556银河国际文艺事业发展,热心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大影响力并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本年度学校和学院举行的各种文艺演出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优先考虑在校级及以上重大文艺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六)2018年年度“体育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积极参加校、院、年级组织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积极推动4556银河国际体育事业的发展,在同学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并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院体育赛事中获得过优良成绩;
4)优先考虑本年度在市级比赛(及以上级别)中获得名次者。
(七)2018年年度“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有较强创业意识和能力;
3)积极参与校级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如“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并获得优秀成绩;
4)优先考虑有过创业经历的同学。
(八)2018年年度“就业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有较强工作能力,有实习经历(单次实习一个月及以上);
3)优先考虑已得到工作的同学。
(九)2018年年度“践行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 要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践行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学生服务、志愿服务及新闻宣传等工作,为学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本年度在统数学院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为学院的发展进步做出贡献,有突出工作成果以及业绩;
4)在年级、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年级、班级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服务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十)2018年年度“志愿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已经正式注册的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爱心公益活动,事迹突出,积极为有困难的人群提供热心帮助者,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志愿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3)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志愿者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积极主动倡导、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全年累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100小时以上,在同学中有良好反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优先考虑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的同学。
(十一)2018年年度“心理之星”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人生观积极向上,有和谐的人际关系与健康的精神面貌;
3)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心理活动、学院“心理活动月”等心理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心理培训;
4)关注同学心理健康,在同学中有较大影响力,为班级及学院心理健康的构建做出一定的贡献。
(十二)2018年年度“优秀服务个人”评选条件
1、申请对象:请对象:4556银河国际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要求:(注:3、4项要求须至少满足一项)
1)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2)积极参加各类服务活动,包括班级服务,志愿服务,个人以及集体的服务;具有一定的服务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组织的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具有服务他人的精神和坚持奋斗的决心。
3)在学院运动团队(包括排球队、篮球队、足球队等)、艺术团队(模特队、舞蹈队、声乐队、主持人队等)、学术团队(辩论队等)以及学院隶属社团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有突出贡献,积极参加活动以及比赛,为活动的组织以及开展做出卓越贡献,具有服务他人,服务团体的精神,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与工作能力;
4)在校级各项比赛中(如“希贤杯”系列竞赛:“思辩中南”辩论赛、新媒体项目创意大赛、“足尖上的青春”舞蹈大赛、诗歌散文创作朗诵大赛等)作为获奖团队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对团队有突出贡献,在比赛中带领团队,协调团队,具有服务团队,协助他人的奉献精神,并取得显著的团队成果。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评选要求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统计与数学学院2018年年度综合表彰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统计与数学学院2018年年度综合表彰个人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的证明材料(事迹的有效时间范围为2018年)。
申报人需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11月26日晚上20:30前发送至秘书处公共邮箱(ts_mishuchu2018@163.com),逾期将视作弃权。纸质版申报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标准
学院评议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后,将在学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公布获奖人及其事迹,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4556银河国际将对获奖同学进行集体表彰。
此外,学院将对获奖集体主要班干部予以每人500元、获奖个人予以每人200元奖励,用来嘉奖并激励同学们争先创优、积极进取。
统计与数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