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院级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盈发布时间:2023-05-21浏览次数:10

全院师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并进一步浓厚学校创新氛围,引导学生努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现组织开展第九届“互联网+”大赛的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等十几个部委、省份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举办七届,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二、大赛要求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参赛项目组别

1)本科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本科生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本科生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4)研究生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5)研究生初创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6)研究生成长组

①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院赛安排

(一)报名材料

1.商业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大小不超过20MB

2.项目展示文档。PPT或PPTX格式,大小不超过20MB

(二)材料提交

参赛个人或团队将参赛信息表(附件1)、创业计划书pdf版本和项目展示PPT按照提交示例(附件2)打包发送至4556银河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公邮:ts_cxcy2021@163.com (邮件主题:负责人姓名-第九届“互联网+”报名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5月251800

四、补充说明

1.鼓励和支持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参与,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与。

2.参赛自报名起就需确定项目负责人和第一指导教师,且后期不可以更改。

3.在4556银河国际参加校赛初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4556银河国际学生,指导老师至少有一位4556银河国际教师。

五、联系方式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答疑QQ群:672130222

统数学院“互联网+”通知QQ群:181532145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参赛作品信息表.xls

附件2:提交示例.zip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3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