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及团总支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舒鑫才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51

为进一步加强4556银河国际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广大共青团员的联系和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4556银河国际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院党委批准,院团委决定在全院本科年级设立4个基层团总支,分别为:2023级团总支(新生)、2022级团总支、2021级团总支。

团总支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隶属学院团委的基层组织,全面负责各年级青年团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各团总支成立后,应成立团总支委员会。团总支委员会设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各团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团总支委员会的职位设置。(具体职责详见附件一)。其中,除团总支书记外,其他职务均由该团总支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或团员担任,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优先考虑。团总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由团总支书记主持,各团总支应在20231019日前完成该团总支委员会组建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并将该团总支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四)报学院党委及学院团委审核、批复。

附件一:《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委员会基本职责》

附件二:《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组建流程》

附件三:《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委员会报名表》

附件四:《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基层团总支设立情况的报告及批复》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委员会基本职责》.docx

附件二《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组建流程》.docx

附件三:《统计与数学学院基层团总支委员会报名表》.docx

附件四:《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基层团总支设立情况的报告及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