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统计与数学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桂芳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10


根据研究生《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考核对象。所有2022级统计学和数量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含定向委托培养)都应参加中期考核。因出国、休学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事先提出延期考核的书面申请,经导师、导师组以及学院同意,可延期进行。

第二条 考核内容。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由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查看相关课程成绩,成绩合格者在系统中填写面试申请信息。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中期考核。面试由学院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博士生的论著发表、研究报告撰写、未来研究设想以及研究过程中的其他成果、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第三条 考核结果。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者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差,不宜继续培养者;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等。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学院将在一年内给予第二次考核机会。两次不合格者建议分流。

第四条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 梁 娜  副组长:杨青龙

成员:常金华  王艳清  王 瑄  徐映梅 董朝华  

第五条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和评议,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并签名。如有意见分歧,可对是否合格投票表决,并注明投票结果。共分两个考核小组,构成如下:

第一组:徐映梅 刘洪 朱喜安 王艳清  蒋锋  宁瀚文

第二组:张虎  董朝华 李占风  赵慧  吴远山  杨青龙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向考核小组汇报。

第七条 考核小组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第八条 面试考核时间:20231228日下午14:00-17:00

第九条 统计与数学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学生的投诉、申诉和举报。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231220日起实施。



统计与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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