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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发布者:廖姗姗发布时间:2024-02-25浏览次数:10


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

20241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主席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允许本科学生在适当情况下调整原修读专业(类),转入新的专业(类)学习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 202343号)(以下简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以学校的《转专业管理办法》为基本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类)有兴趣和专长的,调整修读专业(类)后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在符合高考招生选科要求等政策前提下,可申请调整修读其他专业(类)。

第四条 调整修读专业(类)分为集中调整修读专业(类)和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类)两种方式。集中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面向大一学生,时间为大一第二学期。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修读专业的,可以在学规定的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时间外申请个别调整专业(类),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程序按学校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类):

(一)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允许调整修读专业(类)的,如艺术专业(类)、 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三)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类)的。

        第六条 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仅限在提前批次、同学科内相关专业(类)间调整;申请转入提前批次专业(类)学习的,须满足提前招录专业(类)要求的各项条件。

        第七条 转入转出专业(类)实行双向选择,由转入专业(类)所在学院择优录取。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的审核以及对整个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学院成立由书记、 院长为组长 副书记、纪委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师代表、 教学秘书组成的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院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调整修读专业(类)组织管理工作,咨询、报名、条件审查、提出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及本细则的解释等工作。

第八条学院调整修读专业指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比例执行原则上学校不控制各专业(类)学生转出人数,各学院不得限制符合调整修读专业(类)条件学生的调整修读专业(类)申请。各学院拟转入计划为该专业(类)同届人数的10%15%,通过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类)转入的学生纳入计算范围

第九条 申请转入和转出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本科生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 202343号)的规定。申请转入4556银河国际相关专业的学生,还符合以下条件:申请4556银河国际金融数学和统计学类专业的学生必须是理科高考生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高考生。

        第十条 学院对提出转入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学习能力考核,择优选拔确定转入人选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总成绩构成为:数学(微积分(上))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英语笔试成绩占20%

(二)各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按学习能力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第一学期学习成绩高低排序

第十一条 申请转入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转出学院审批同意,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1份,申请转入4556银河国际的学生应在审批表上写明申请转入的专业;

(二)本人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原始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本人大学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四)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第十学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取消申请资格。

        第十三条 凡要求转入4556银河国际的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替代转入专业的课程。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制定,并教务部备案,由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2024110日起施行,原《统计与数学学院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